「打個電話吧。」「見個面吧。」主動邀約的是對方。
可是「幾點?」「在哪裡?」又莫名成了我的工作。油門是對方踩的,方向盤卻交到我手上。
配對後聊著聊著,我有些擔心個性不合。結果一通電話又把進展加快,最後約好當天見面。戀愛期待在下降,行程卻高速前進。人跟人的關係真奇妙。
約見面之後,還要定時間地點
對方似乎也在摸索工作與未來的方向。不過,光憑這點不能說不適合,誰都有迷惘的時候。
更讓我擔心的是,以後會不會一直由對方說「我想做」,我負責把事情安排好。
例如,「去吃飯吧」和「週六傍晚在這附近如何」,能決定的事情就不同。「我找了兩家可以預約的店,你喜歡哪家?」會更有幫助。
不是要求每次都做到這樣。偶爾一次沒什麼。但餐廳、時間、預約、改期後的協調總由我負責,恐怕會累。
就像開會時,一個人只提點子,另一個人做會議紀錄、準備所有事情。真的交往後,還要一直開這個會嗎?
還是想去,因為那個地方有點吸引人
當戀愛對象可能不太適合,但我還有個見面理由:那是個沒去過、稍微有點遠的地方。
我本來就會一個人散步、逛店,不需要有人約才出門。只是遠一點的地方容易被放進「有意思,不過今天先算了」。一有約定,「改天去」就變成「今天去」。沒有這次約定,我今天大概不會選那裡。
戀愛會怎麼發展還不知道。但去陌生地方走走的理由有了,這件事倒有些期待。
見一次,不等於一定要喜歡對方
見了面才知道訊息和電話裡看不出的事:是不是仍把安排全交給我,是否尊重我的時間,聊起來會不會意外有趣。不必強迫自己喜歡,也不用整天找缺點。
當然,對方不是旅遊券。高興有個出遊理由,不代表能演出沒有的好感,或暗示並不想要的未來。也要珍惜對方的時間,不適合就別事後一直拖著曖昧。
就算戀愛沒繼續,新地方、食物、散步、聊天也未必全都白費。約會和觀光不用考同一張試卷。
戀愛路線還不確定。但去新地圖的理由已經拿到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