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訓時,聽到的是「早點來討論」「要自己思考、主動行動」。於是隔天,把寫到一半的企劃拿給對方看,得到的回答卻是「再完整一點再拿來」。等到完成後再交,對方又問:「為什麼不先討論?」這是為了說明問題而編寫的例子,卻呈現了一種讓人突然不知所措的情境:到底做到哪個階段,才該拿給別人看?
這時覺得「哪裡不對勁」,可以成為重新檢視工作方式的起點。不過,光憑心裡有疙瘩,並不能知道對方的意圖。想從經歷中帶走有用的東西,就需要把發生的事轉成一個問題,也保留自己猜錯的可能。
1. 先把發生的事和你讀出的意思分開
以前面的例子來說,能確認的是:對方鼓勵提早討論,要求修改尚未完成的企劃,而且雙方並沒有說清楚提交的標準。至於「這位主管不喜歡員工自主行動」,則是根據這些資訊形成的解讀。
思考需要解讀。但也可能有別的原因:對方沒有時間審閱、事先需要的資訊還不齊全,或是雙方對「初稿」該有多少完成度的想像不同。不必抹去自己不愉快的感受,只要別把感受和對原因的推測塞進同一句話裡。
把筆記分成兩個項目,會比較好整理。「觀察:我給對方看了一份目的和預算都還空白的企劃,被要求重新提交。」「假設:討論前應該準備哪些項目,可能還沒有說清楚。」這樣寫,之後就能確認條件,再修正解讀。
2. 說法是否合理,與說話者如何行動,要分別確認
你可以認同「信任很重要」這個說法,同時對說這番話的人如何回應抱有疑問。兩者可以並存。把內容是否合理、實際言行如何,以及對接收者造成什麼影響分開來看,就不必只憑自己喜不喜歡這個人來判斷。
不過,光憑一次互動,還不能說「這個人一向言行不一」。下次確認提交條件時,說明能否前後一致?相同條件下,標準是否仍會改變?提出問題時,能否得到具體回答?發現矛盾之後,更需要的是增加觀察,而不是急著下判決。
這樣的眼光也能轉向自己。說著「有問題隨時問」,是不是別人每次提問,自己都在嘆氣?察覺別人的行為後,如果能因此調整自己平常的一種回應,這個發現就已經接上了下一步行動。
3. 反思之後,安排一個小嘗試
在柯爾布的經驗學習觀點中,經驗、反思、概念化與嘗試彼此相連。[1] 本文介紹的筆記步驟,是把這個觀點應用到工作情境的一種建議。並不是只要寫下來,就能保證學習成效或職場改善。
例如,從「拿出初稿卻被喊停」的經驗出發,可以想想:「如果把必要的資訊準備好再討論,也許就能往前推進。」下次把目的、選項與尚未確定的事項整理在一頁紙上,並附上一句「目前只想確認方向」。想請對方看什麼更清楚了,也更容易看出對方的反應有何不同。
結果也要留下來。如果討論順利推進,「準備不足」或「雙方期待有落差」的解釋就得到更多支持。如果確認過標準,標準卻還是每次都變,就需要查明其他問題。嘗試也可能讓你發現,原來自己的判斷錯了。把這樣的修正一起留下來,筆記才能成為下次還能用的知識。
4. 是調整寫法,還是重新檢視提交規則
同樣的退件一再發生時,可以把步驟與前提分開思考。在既有目標或規則內調整做法,稱為單環學習;連目標或判斷規則本身也重新檢視,則是雙環學習。[2]
把企劃重點放在最前面、減少附件、調整討論時間。這些都是步驟上的改善。另一方面,如果開始問「是不是把成品評估和方向討論放在同一個場合,才造成混亂」「是不是需要先說好,哪些事情可以由本人決定」,工作的前提就成為檢視的對象。
追問前提,並不總是比較好的選擇。忘了附檔,補上就好;正在處理緊急狀況,也未必有餘裕從組織目標重新談起。調整步驟後,同樣的困難依然存在時,再擴大提問的範圍。能用宏大的概念解釋問題,和能選擇規模適當的改善,是兩種不同的能力。
5. 別用一句「後設認知不足」就停止追問
檢查自己的理解與判斷,是這項工作的核心。不過,光憑別人的一句話,很難判斷對方的後設認知能力高低。一旦認定「對方就是看不見自己問題的人」,也會限縮我們檢驗自身假設的空間。
日本經濟產業省(METI)的「社會人基礎力」,是日本的一套職場能力架構,包含三項能力與十二項能力要素。《人生100年時代的社會人基礎力》資料中,也明確提到自我認識與反思。[3] 不能因為沒有一項獨立命名為「後設認知」的要素,就說這套架構沒有涵蓋反思。
實務上,比起「提升後設認知」,具體問題更容易拿來運用。「我把什麼當成理所當然?」「我有沒有把這個前提告訴對方?」「有沒有資訊足以排除其他解釋?」在替對方打分數之前,先把這三個問題加進自己的筆記裡。
6. 提出問題的能力,與實際改善的條件,要分開看
如果把問題定為「部屬不早點來討論」,就容易想到增加討論次數。如果把問題定為「雙方沒有說清楚,哪個階段可以來討論」,則可能想到訂出受理條件,或安排確認的場合。問題怎麼定義,會改變需要做的事。不過,哪一種定義比較合適,仍要靠現場資訊確認。
另外,即使提出好問題,也不代表一個人就能改變制度。誰來決定?誰的負擔會增加?能不能留出時間試試看?這些都需要說明、協調、權限與合作。光憑一次提案未獲採納,很難斷定是自己能力不足,也很難斷定問題全在環境。
艾德蒙森在1999年的研究中,發現一家製造業公司的51個團隊,其心理安全感與學習行為具有關聯。[4] 這是針對單一公司的觀察性研究,並不保證「增加信任就一定能提升績效」這樣的因果關係。因此,除了好不好開口討論,也有理由關注時間與支援體系。
這裡的心理安全感,涉及團隊對能否承擔人際風險的共同認知,例如提問或表達疑慮。[4] 它不表示每個提案都要採納,也不表示降低品質標準。讓人能提出草案,同時嚴格檢視草案,應該是可以兼顧的。
7. 下次能派上用場的,也許是一頁紀錄,而非一篇長論
例如,可以留下以下紀錄。這不是經過特定研究驗證有效的表格,而是一種避免混淆觀察與解讀的整理建議。
- 發生的事:原本想拿草案討論方向,卻被當作成品評估
- 遇到的困難:沒能討論那些想在大幅修改前先確認的問題
- 假設:雙方對討論與核准的區別,沒有共同理解
- 其他解釋:對目的或限制條件說明不足,對方無法判斷
- 下次確認:提交前先問「這次要看的是方向,還是完成度?」
- 結果與修正:簡短寫下得到的回答,以及下次要調整的地方
這樣的紀錄,比較容易應用在另一個職場或另一位負責人身上。比起「那個人很難搞」的紀錄,「第一次審閱時先確認彼此的目的」這項判斷準則,更容易用在下一個情境。
紀錄的量也可以設上限。如果不再有新資訊,也沒有新的下一步行動,當天的整理就到此為止。不必把所有經歷都寫成文章;有些日子,遇到疲憊的事之後,只是休息也可以。
8. 從經驗中學習,不等於忍著留下來
如果提問或提出建議時一再受到羞辱,或因為開口討論而遭到不利對待,讓你感到有風險,就沒有必要繼續嘗試。可以找可信任的管道諮詢,或考慮調整負責的工作與參與方式,保留能保護自己的選項。
如果要做紀錄,應以工作必要的範圍為限,並遵守公司的資訊管理規範。不要把客戶資訊或內部資料帶到私人裝置,也不要直接轉用在公開文章中。公開案例有時即使刪掉姓名,仍可能讓人認出當事人。應移除具有辨識度的時間、職務與措辭,並區分為了說明而編寫的例子和實際紀錄。
想從這種不對勁中帶走的,不只是「自己才是對的」的證明。也可以是一些小而實用的選擇,例如「下次提交前先確認彼此的目的」「遇到這些條件,就換個對象諮詢」。讓隔天的一個判斷輕鬆一點。即使只有這麼一點,經驗也已經足夠有用。
[1] Experience Based Learning Systems. “8 Things to Know About the Experiential Learning Cycle.” 柯爾布經驗學習循環的說明。https://learningfromexperience.com/themes/experiential-learning-theory-videos/
[2] Argyris, C. (1976). “Single-Loop and Double-Loop Models in Research on Decision Making.”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, 21(3), 363–375. https://doi.org/10.2307/2391848
[3] 日本經濟產業省。《人生100年時代的社會人基礎力》。https://www.meti.go.jp/policy/economy/jinzai/Ecforthe100-yearlife.pdf
[4] Edmondson, A. (1999). “Psychological Safety and Learning Behavior in Work Teams.”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, 44(2), 350–383. https://dash.harvard.edu/entities/publication/13a7b031-0fdd-45ec-a7e0-2b80e2bc679f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