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家前,我把家裡的小東西打包,拿去二手收購店賣。
兩個紙箱。
估價:500日圓。
當下只能笑。買的時候每件幾百、幾千日圓,有些還更貴,結果一起拿去估價,兩箱加起來500日圓。
這已經不是「賣得划不划算」的問題了。老實說,大部分是掛著收購名義的廢棄物清運。
不過,我反而有點想通了。
比起只賣到500日圓,兩箱東西一口氣清空,這件事的影響更大。
先講結論:小東西買的時候便宜,處理的時候很貴。這篇就來聊聊這筆「看不見的成本」,以及為什麼我的錢慢慢流向體驗、省麻煩、耐用的東西和以後的自由。
1. 兩箱500日圓,是一堂超有效的消費課
小東西買的時候幾乎沒有負擔。
「好像很方便。」「有點好玩。」「反正很便宜,買了再說。」
可是要把它們送出家門時,突然就變得很沉重。
要判斷還用不用、決定留不留、裝箱、搬運、等估價。沒人收的話,還得查要怎麼丟。
一兩件沒什麼。但一旦有幾十件、幾百件,以前隨手買的東西,就會變成以後的一堆雜事。
最後的價格是500日圓。
感覺像被告知:「你這些小收藏,到了送出門那一刻,基本上就是紙箱的體積。」
當然,東西的價值不能只看二手價。使用的那段時間有幫上忙,那份價值你已經拿到了。
但出門時被一次貼上價格,這種衝擊很大。
買的價錢記得很清楚,處理時能賣多少卻從來沒想過。
看過一次這個落差,下次買東西就更容易踩煞車。
2. 500日圓不算「賤賣」,可以看成「含清空兩箱的服務費」
如果一件件放上二手拍賣平台賣,加起來可能會多一點。
但那樣就得拍照、寫說明、調價格、回覆買家、包裝、寄貨,還要管那些一直賣不掉的東西。
搬家前最想要的,常常不是賣到最高價,而是減少要搬的東西、清掉還沒做完的事。
這樣一想,兩箱500日圓就不只是「只拿到500日圓」。
兩箱東西不見了,還倒拿500日圓。
這樣看,其實很合理。
重點是別一心只想把賣價衝到最高。
能賣到好價錢的,單獨挑出來賣。單價低、處理起來更麻煩的,乾脆一起出清。
這次,差點被歸到「處理」那堆的SIXPAD(電刺激健身貼片)就被我撈回來留下了。
別把所有東西塞進同一個箱子。
值錢的挑出來留著,剩下的連同麻煩一起送走。
這樣分,對整個生活比較有利。
3. 小東西有標價上看不到的「處理成本」
買東西花的錢,只是入場費。
東西到手之後,各種小事就跟著來了:
- 幫它找地方放
- 打掃時搬來搬去
- 留意它有沒有壞
- 每次搬家都要打包
- 決定要留還是丟
- 想賣就得查行情
- 想丟就得查垃圾分類和回收方式
這些不會寄帳單來,所以很難察覺。
但它們確實會吃掉時間和心力。
多一件小東西時幾乎沒感覺,所以才容易買。
可是一到搬家,這些看不見的費用就會一次結算。
擁有一樣東西,後面會拖著一條長長的尾巴。
買到那天的開心很快就過了,東西卻一直留在家裡。
意識到這條「長尾巴」,就很難再說越便宜越划算。
4. 「以後應該不太會買小東西了」不是極端,而是很自然的領悟
兩箱東西才剛換成500日圓,會冒出「以後小東西不要再買了」的念頭,再正常不過。
這與其說是突然變成極簡主義者,不如說是購物的算式多了「送出門」這一項。
以前大概是這樣判斷:
想要的程度 − 價格
現在多了:
收納、搬家、處理和做決定的麻煩
於是,「便宜就買」就沒那麼有說服力了。
就算是500日圓的小擺飾,如果半年後覺得礙事,下次搬家還要裝箱,最後還得查怎麼丟,那就不只是500日圓的消費。
反過來,每天都用的東西,就算貴也站得住腳。
一件1萬日圓的工具用上1000天,至少很容易說明它為什麼值得一直待在家裡。
判斷一樣東西值不值得,與其看結帳那一刻有多興奮,不如看它以後會在生活裡出場幾次。
5. 於是,錢會流向體驗、省麻煩、耐用的東西和自由
囤東西的樂趣一降低,錢該花在哪裡就很清楚了。
第一是體驗。
旅行、吃飯、好玩的地方、活動,花完不用裝進紙箱。開心的回憶和聊天話題會留下,卻不佔收納空間。
第二是花錢省掉麻煩。
宅配、家事服務、縮短交通時間、廢棄物清運服務,都是把自己的時間和心力買回來。
第三是用得久的東西。
每天會用的家具、家電、電子產品、工作用的工具,使用頻率高,買了之後還會一直回本。
第四是以後的自由。
存起來或拿去投資,以後在怎麼工作、住在哪裡、怎麼安排時間上,就有更多選擇。
不買東西本身不是目的。
而是把錢換成不容易綁住未來自己的形式。
6. 研究也顯示,「買體驗」和「買時間」挺有道理
從2000年代開始,不斷有研究發現:很多人表示,把錢花在體驗上比花在物品上更快樂。[1][2]
原因之一是,體驗比較容易和人際關係、「自己是怎樣的人」連在一起,也比較不容易變成和別人的單純比較。[2]
也有研究專門探討「花錢買時間」,也就是花錢減少打掃、買東西、煮飯等家事的時間。一項包含4個國家、6000多人的研究發現,越常這樣花錢的人,生活滿意度往往越高。實驗中,比起買東西的週末,花錢省時間的那個週末,人們當天的心情比較好。[3]
也就是說,
與其多買東西,不如把時間買回來。
這種花法並不只是偷懶。
至少,它和幸福感的關係已經有人認真研究過。
還有一項小規模研究,探討把家形容成「亂七八糟」「還沒整理好」的傾向,和情緒、壓力相關指標之間的關係。[4]
當然,這不代表「東西越少就一定越幸福」。
但東西多了,佔的不只是收納空間,還會帶來操心和整理的負擔,這點很好理解。
7. 下次買之前,別只問「想不想要」,再多想一步
沒必要完全禁止買小東西。
改問下面幾個問題,效果很好:
半年後還會用嗎?
下次搬家,我還願意親手把它裝箱帶走嗎?
如果明天就得處理掉,我今天還願意付這個價錢嗎?
家裡是不是已經有類似的東西了?
它是讓東西變多,還是讓麻煩變少?
最狠的一題是:
「下次搬家還想帶走它嗎?」
在店裡,「好可愛」「好像很方便」輕鬆勝出的小東西,一想到要把它塞進搬家紙箱,馬上就沒那麼吸引人了。
等於讓未來退租點交的場面直接闖進結帳畫面。
這個篩選法很扎心,但真的有用。
8. 不過,也沒必要參加「誰東西最少」比賽
要是走到另一個極端,把買東西本身當成失敗,那就偏了。
每天坐的椅子、寢具、家電、電子產品、興趣用的工具,就算一直以物品的形式留著,也能帶來足夠的價值。
小東西也一樣:每次看到都開心的、確實在用的,或收藏本身就是興趣,那就有價值。
問題不在於它是不是「東西」。
而是買回來以後,它會不會一直參與你的生活。
這才是關鍵。
不用的東西,會慢慢從「我的東西」變成「以後要處理的麻煩」。
反過來,用得久的東西,就算有處理成本,在那之前也早就回本好幾次了。
所以,目標不是把家清空。
而是越來越接近「只留下想留的東西」的狀態。
9. 結論:那500日圓賣掉的不是雜物,可能是買到了「以後的購物方式」
兩箱,500日圓。
只看金額,確實很慘。
但如果想成搬家前清掉了兩箱的體積和一堆要做的決定,意義就不一樣了。
而且,如果這一次讓我學會「不只看買價,也要想到送出門那一步」,那它教我的遠遠超過500日圓。
小東西只在買的那一刻看起來便宜。
其實從進家門開始,它就悄悄預約了收納、打掃、搬運、做決定、處理這些小工作。
所以,花錢的方式會慢慢改變。
從多買東西,轉向體驗。
從背著麻煩,轉向消除麻煩。
從短期用品,轉向長期用品。
而現在用不到的錢,留給以後的自由。
兩箱東西變成500日圓的那天,錢包裡只多了500日圓。
但大概,以後進家門的小東西會少很多。
這也許才是那天最有價值的估價。
參考資料(4筆)
- Van Boven, L., & Gilovich, T. (2003). To Do or to Have? That Is the Question.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, 85(6), 1193–1202 doi.org
- Gilovich, T., & Gallo, I. (2020). Consumers’ pursuit of material and experiential purchases: A review. Consumer Psychology Review doi.org
- Whillans, A. V., Dunn, E. W., Smeets, P., Bekkers, R., & Norton, M. I. (2017). Buying time promotes happiness.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, 114(32), 8523–8527 doi.org
- Saxbe, D. E., & Repetti, R. (2010). No Place Like Home: Home Tours Correlate With Daily Patterns of Mood and Cortisol.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, 36(1), 71–81 doi.org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