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有人教師甄選考了好幾次都沒上,在學校卻當代課老師,還帶一個班。錄取標準沒達到,為什麼讓他當導師?」
光看貼文,會覺得很奇怪。
不過把制度拆開來看,一開始的前提就錯了。
教師甄選沒考上,和沒有教師證,是兩回事。
日本的「常勤講師」,是持有教師證、在固定期間內全職工作的老師。有些地方的常勤講師,跟正式教師一樣擔任導師、負責學校活動、參加會議和研習。用公司來比喻,就像「沒有通過正式員工的錄取,但以全職約聘人員的身分,撐起同一個職場的人」。
不過這只是幫助理解的比喻。日本公立學校的常勤講師不是民間公司的約聘人員,而是以地方公務員的身分被臨時任用。[1][5]
1. 五秒看結論
| 類別 | 教師證 | 工作方式 | 導師 | 薪資概況 | 最大差別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正式教師 | 需要 | 全職 | 擔任 | 正式薪資表 | 身分保障強 |
| 常勤講師 | 原則上需要 | 全職 | 有可能擔任 | 不少地區接近正式教師 | 有任期 |
| 非常勤講師 | 原則上需要 | 以上課時間為主 | 不少地區不擔任 | 依鐘點、授課計酬 | 工時和保障都比較少 |
所以不是「讓沒考上的無證人員當導師」。
比較接近的說法是:「沒有被正式錄取,但持有教師證、有任期的全職教師,擔任了導師。」
搞懂這一點,那種「靈異故事」的感覺就沒有了。
2. 「甄選沒上」和「沒有教師證」不是同一件事
日本文部科學省說明,要當學校老師,要先取得教師證,再被錄用為教師。[1]
把兩個角色分開就很簡單:
- 教師證:可以站上講台的資格
- 教師甄選:地方政府決定錄取誰當正式教師的選拔
甄選沒考上,已經拿到的教師證也不會消失。
文部科學省的問答也說明,除了正式錄取之外,還有被聘為有任期的常勤講師或非常勤講師這條路。[1]
所以如果認為「沒考上就是不能教書的人」,一開始就想偏了。
3. 常勤講師做什麼?當導師很正常
愛知縣2026年的簡介中,常勤講師的工作包括:補缺額、代理請產假和育嬰假的老師、教授科目、擔任導師、畢業旅行等活動、開會和研習。上班時間是平日每天7小時45分鐘。[2]
同一份簡介中,非常勤講師主要負責教授科目,不當導師。[2]
所以光說「講師」兩個字是不夠的。
常勤講師和非常勤講師,名稱看起來像同一類,工作內容卻差很多。
帶導師班的人很可能是常勤講師,但實際是哪種任用形式,要看派令和當地制度,不能直接斷定。
4. 是因為便宜才用嗎?重點在彈性調度人力,不是薪水
這裡跟很多人的想像有點不同。
很容易以為「是在便宜地使用沒考上的人」,但至少不能把常勤講師在全國都當成「超便宜的老師」。
文部科學省對臨時任用人員的薪資,提出的想法是:以適用於常勤正式人員的薪資表和起薪標準為基礎,再參考學歷、教師證和年資來決定。[3]
以愛知縣為例,2026年1月1日,四年制大學剛畢業的常勤講師,月薪的例子是305,182日圓。縣裡說明「比照正式教師」,有年終和考績獎金,工作滿6個月以上可以領退職金。撫養、通勤、住屋等津貼基本上也跟正式人員一樣。[2]
當然,全國並不完全相同。會依地方政府、經驗和任用期間而不同。
即使如此,這個制度的好處更像是
「在需要的時間內,請到做起事來跟正式教師差不多的人」,
而不是「用半價請老師」。
5. 最大的差別:缺額沒了,工作是不是容易就結束
這是拿「約聘人員」來比,最容易懂的地方。
正式的地方公務員在法律上有身分保障。沒有法律規定的理由,不能違反本人意願輕易免職。[5]
當然,正式人員也不是絕對不會被免職。工作表現、是否適任、機關組織調整等,法律上都有規定的事由。[5]
相對地,臨時任用一開始就有期限。《地方公務員法》的一般規則是任期在6個月以內,符合條件的話,可以再延長6個月以內。[5]
愛知縣補缺額的常勤講師也是半年一期,每年可以續聘一次。代理產假、育嬰假的,則依需要的期間而定。[2]
簡單說:
正式教師:就算眼前這個缺額沒了,也大致會繼續僱用。
常勤講師:缺額沒了,任期一到工作就可以結束。
比起工作內容,更大的差別是這種「以後有沒有保障」。
6. 老師不夠,為什麼不全部都錄取成正式的?
「人手缺到要讓他們當導師,那多錄取一些正式教師不就好了?」這個疑問很自然。
但老師不足並不全是「永遠少一個人」。
文部科學省在2026年3月公布的調查顯示,截至2025年5月1日,全國教師缺額為3,827人,缺額率0.45%。[4]
教育委員會列出的原因有:產假、育嬰假增加,病假增加,特殊教育班增加,登記當講師的人減少,以及講師人選被正式錄取等。[4]
這裡有一個有點奇怪的矛盾:
多錄取正式教師 → 以前當講師的人變成正式教師 → 能補短期缺額的講師人選變少。
文部科學省自己也把這種結構當作教師不足的背景來說明。[4]
當然,這不是說「所以不要多錄取正式教師」。代理幾個月產假,和持續幾十年的長期員額,在人力規劃上是不同的問題。
7. 「帶了好幾年導師班,不就等於每天都在考實作嗎?」
就算懂了制度,這個吐槽還是在。
真的在上課、當導師、應付家長,還把學校活動辦起來,這不就是很強的實際工作評價嗎?
不過,工作經驗也不是完全被無視。
愛知縣2027年度的招考簡章中,對符合條件的前任教師、講師經歷者,設有免考第一階段考試「教職、教養」科目的特別甄選。另外,部分中小學等職缺,對累計工作3年以上、符合條件並獲得市町村教育委員會教育長推薦的人,設有免考整個第一階段考試的特別甄選。[6]
但不是做滿兩年就自動成為正式教師。《地方公務員法》也規定,臨時任用本身不會帶來正式任用的優先權。[5]
工作經驗是優勢。但「當過導師」不等於自動轉正。
8. 所以「有點像約聘人員」這個說法相當貼切
法律上不是民間的約聘人員。
但作為理解這套機制的比喻,很好用。
沒有通過正式錄取。 但全職做著同一個職場的工作。 也扛著重要的責任。 薪水有時差別不大。 只是,這份工作沒了之後,能不能繼續被僱用,保障比較弱。
在學校裡,這個「重要的責任」就是一個班,所以從外面看,一下子顯得很沉重。
9. 結論:了解制度之後,「繼續考、爭取轉正」就很自然了
一開始看到的是:
「甄選沒上的人當導師?!沒問題嗎?」
拆開來看,其實是:
有教師證 → 以有任期的全職身分任用 → 工作和待遇接近正式教師 → 也可能當導師 → 但長期的僱用保障較弱
明白這些,對想成為正式教師的人來說,制度上的答案相當直接:
先當常勤講師累積經驗,善用針對有經驗者的制度,繼續參加甄選爭取轉正。
在這之上,還留著一個制度討論:既然讓他們承擔跟正式教師幾乎一樣的責任,是不是應該讓工作上的實績在錄取時占更大的比重?
問題的中心不是「讓沒考上的人當導師很危險」。
而是該如何評價做著正式教師等級工作的有任期教師,又如何把他們接到正式錄取上。
這才是真正的主題。
參考資料(6筆)
[1] 文部科學省「教師證相關問答」 https://www.mext.go.jp/a_menu/shotou/kyoin/main13_a2.htm
[2] 愛知縣「給想在愛知縣公立學校工作的人」 https://www.pref.aichi.jp/soshiki/kyosyokuin/paperteacher-conference1.html
[3] 文部科學省「關於公立學校臨時任用人員等薪資的通知」 https://www.mext.go.jp/content/20250926-mxt_syoto01-000045031_01.pdf
[4] 文部科學省「令和7年度『教師不足』實態調查」 https://www.mext.go.jp/content/20260302-mxt_kyoikujinzai01-000047773_1_1.pdf
[5] e-Gov法令檢索「地方公務員法」 https://laws.e-gov.go.jp/law/325AC0000000261
[6] 愛知縣教育委員會「令和9年度錄用 愛知縣公立學校教師錄用甄選考試 報考指南」 https://www.pref.aichi.jp/uploaded/attachment/615359.pdf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