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工作上真正讓人累的,並不是主管嚴格。
主管再嚴,只要決定明確、有輕重緩急、有目標,也講清楚你負責到哪裡,還是做得下去。
最讓人心累的,是主管這樣做事:
- 不做決定
- 不分享資訊
- 不把需求講清楚
- 口頭含糊帶過
- 事後改口
- 抓著一個小瑕疵,就擴大成整件事的責任
- 最後把問題推給部屬的個性
在這種主管底下,愈是懂得把需求釐清的人(說得出要做什麼、為什麼做、誰來決定、什麼條件下做),愈辛苦。
因為要讓事情往前走,你得看目標、現況、原因、相關的人、執行條件、風險,還有誰來拍板。而主管只看表面印象和個別瑕疵,然後就來挑毛病。
結果就是,兩個人講話不在同一個層次上。
你在談工作怎麼設計,主管在談看起來怎麼樣。你在解決主要問題,主管只撿一些次要的改善點。
這種落差累積下去,主管就不再是支援你的人,只剩下雜音。
1. 對主管的期待,只要「做決定、排優先順序、扛責任」就夠了
有些人自己就能把工作往前推。
例如這樣的人:
- 能釐清目標
- 能掌握現況
- 能找出卡關的地方
- 能把方案分成 A、B、C
- 能提早想到風險
- 能和其他部門溝通
- 能把相關的人拉進來
- 會留下紀錄
- 覺得要出事時能喊停
- 需要時能很快寫出企劃書
對這樣的人來說,對主管的期待其實很有限。
他們本來只希望主管做這些:
- 做決定
- 排優先順序
- 正式向其他部門打招呼
- 扛責任
- 向上說明,替下面擋一擋
- 不要事後再亂加條件
反過來說,不做這些的主管,真的很礙事。
嘴上說「你去推吧」,卻不做決定。嘴上說「你自己想」,卻不排優先順序。嘴上說「去跟別的部門談」,卻不給正式支援。嘴上問「進度怎麼樣」,卻不扛責任。最後還要追問「你當初為什麼這樣做?」「你為什麼沒做?」
這不是在當主管時增加價值,而是在替工作增加雜音。
2. 「能跟上面說得上話」和「能把需求釐清」,是兩種不同的能力
有些主管,跟上面說話本身是沒問題的。
跟高層談,去開會,請教意見,帶回一些像是方針的話,再有模有樣地說一句「我們會推動」。
光看這些,從外面看就像個主管。
但問題在後面。
上面說的那些模糊的話,他能不能變成下面能動手的明確要求?
開完會,本來應該整理成這樣:
- 決定了什麼
- 還沒決定什麼
- 誰來拍板
- 誰來做實際的工作
- 要向誰通知什麼
- 什麼時候以前做什麼
- 在什麼條件下推進
- 在什麼條件下喊停
- 風險是什麼
- 是不是已經可以交給下面了
整理到這個地步,做事的人才動得起來。
可是做不到這種轉換的主管,會把上面的含糊原封不動丟給下面。
「聽說 7 月要有動作。」「你去找 S 談談,推進一下。」「這個月內想辦法排個會。」「先做做看再說。」「進度怎麼樣了?」「怎麼還沒動?」
這種人有去開會,卻沒有把需求釐清。
能跟上面說話,和把工作設計到下面可以動手,是兩種不同的能力。
3. 會釐清需求的人,最好把主管當成「核准關卡」
會釐清需求的人,如果把主管當成商量的對象,常常會被消耗掉。
因為一商量,往往含糊的話更多了,或是被一些淺淺的意見帶偏,離開了主要問題,又或是事後「算完成」的標準變了。
這種時候,把主管當成核准關卡,而不是商量對象,會比較好。
例如這樣說:
這件事我打算用 A 方案推進。擔心的是 B 和 C,這兩點已經處理好了。如果沒問題,我就照 A 進行。
或者這樣說:
目前有 A、B、C 三個方案。考慮到影響範圍和工作量,我認為 A 方案比較合適。請您決定用哪一個。
或者這樣說:
這件事要在全公司推行,需要正式向其他部門提出請求。如果要推進,請您決定配合的部門、窗口和優先順序。
這樣一來,主管需要思考的範圍就縮小了。
不是讓主管從零開始想,而是讓主管選。讓主管只做決定。讓主管把責任範圍講清楚。
會釐清需求的人,最好自己先整理好,再向主管要「核准」「選擇」「正式請求」和「責任」。
4. 主要問題解決了,卻因為次要的改善點被整個否定
淺層主管最麻煩的地方是,主要問題明明已經解決了,他卻只抓次要的瑕疵,把整件事都否定掉。
例如,寄給某位員工本人的文件被退回了三次。
為了解決收不到的問題,你設計了這樣的做法:
- 明確寫上是寄給本人的
- 印上是寄給參加訓練的本人
- 同時印上參加者的部門和姓名
- 用箭頭標出該看哪裡
- 如果收不到有困難,請寫明理由退回人資
- 告知如果順利收到,這張紙可以丟掉
- 連同主要文件一起寄出
結果,主要文件送到了本人手上。
也就是說,主要問題「送不到」已經解決了。
可是淺層的檢討是這樣的:
「附上的那張紙,收件人手寫的字太潦草。」「這不是客訴嗎?」「是不是太單方面了?」「去跟本人談談,弄清楚真正的原因。」「那真正的原因是什麼?不知道。」
這樣的檢討相當沒力道。
因為它沒有去看真正該看的主要問題。
該檢查的是這些:
- 三次退回的原因是什麼
- 有沒有建好能送到本人手上的路徑
- 本人遇到困難時有沒有回覆的辦法
- 主要文件有沒有送到
- 以後能不能避免同樣的送不到
附上的那張紙字跡難認,頂多是下次要改善的地方。
這不是否定「主要問題已經解決」這件事的理由。
5. 「太單方面」這種批評不對題的時候
對於用書面通知的做法,有時會被說「太單方面」。
但如果那張紙上寫了下面這些,那就不是單方面:
- 這是寄給本人的
- 文件一直沒送到,造成了困擾
- 如果有卡關的地方或狀況,請告訴我們
- 如果沒有問題,可以丟掉
- 有回覆的管道
這不是單方面的命令,而是請對方幫忙確認文件沒送到的原因。
而且比起到處找人當面談,對方的負擔更小。
「去談談」聽起來乍看很周到。
但真要落到實際的工作流程上,是這樣的:
- 先找出是誰發的文件
- 查出這個人在哪個部門
- 去那個部門談
- 向本人或相關的人了解狀況
- 在人資這邊整理聽來的內容
- 最後還是要留下紀錄
這樣太費工夫。而且是口頭的,以後還可能變成「你說過」「我沒說過」的爭執。
相反地,如果設計成本人看到那張紙,需要時再回覆,那麼只靠本人確認就能結束。紀錄也留得下來。也不用到處找相關的人。
周到不一定是當面談。讓對方不會迷糊、用最少的工夫、又留下紀錄,也是一種周到。
6. 說「要找出真正的原因」,就得看做法有沒有接近原因
「要找出真正的原因」這句話本身是對的。
但光是話對,沒有意義。
想找出真正的原因,有些東西一定要看:
- 過去三次的收件人
- 收件人姓名怎麼寫的
- 寄送方式
- 退回理由
- 本人那邊收到了沒有
- 地址、部門、內部郵遞路線
- 誰在哪裡擋下來的
- 在哪個環節被退回的
這些都不看,只說「是不是字太潦草」「去跟本人談」,那不叫原因分析。
而且這次主要文件已經送到了。那麼至少這次的對策,改善了送達的情況。
這裡該看的,是把已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遺留問題分開。
- 主要問題:寄給本人的文件送不到
- 對策:明確寫上是寄給本人的,附上回覆管道後寄出
- 結果:主要文件送到了
- 遺留問題:附上那張紙的手寫部分,下次起改為列印
這樣整理就行了。
不這樣做,只說「字很醜」「像客訴」「太單方面」,只講表面,層次太淺。
7. 「字潦草」是下次的改善點,不是主要問題
說字跡難認,並不是完全沒有意義。
下次起列印就好。用固定格式就好。收件人也都用電腦打出來就好。
但那是次要的改善點。
這次的主要目的,是解決文件送不到的問題。
這個主要目的已經達成了。
所以,正確的說法是這樣:
這次寄給本人的文件已被退回多次,所以我們用一張紙告知文件是寄給本人的,並請本人在有送不到的原因或卡關的地方時回覆人資。結果,主要文件已送到本人手上,最初的送不到問題已經解決。附上那張紙的手寫部分,下次起改為列印。
這樣一說,主要問題和改善點就分開了。
淺層主管做不到這種區分。所以他們拿次要的改善點,想連主要成果一起否定。
8. 交了企劃書,不會做決定的主管也會從頭開會
企劃書也會碰到同樣的事。
你看了部門的問題,思考卡關的地方在哪裡。例如發現首先需要補人或徵人。你排了優先順序。花 30 分鐘左右做出大綱。花一天左右寫成企劃書。交給主管。
接下來本來應該是下面這些之一:
- 採用
- 修改
- 擱置
- 先試一部分
- 決定誰來推動
- 決定要拉哪些部門進來
- 決定什麼時候以前做什麼
但不會做決定的主管,用不好企劃書。
企劃書交上去,沒有回音。不做決定。不組織團隊。後來別人也說起類似的話。然後變成「大家從頭來想一想吧」。
這是很大的浪費。
初稿已經有了。現在不是從頭想的階段,而是決定要不要採用現有方案、要不要修改、誰來做的階段。
這時需要的不是從零開始的討論會,而是做決定的會議。
例如可以這樣說:
企劃案已經提交,所以這次的會議不是從零開始想點子,而是希望決定是否實施、優先順序和各自負責的範圍。
這才是本來該有的做法。
9. 想得快的人,提出的方案容易被看輕
能在短時間內做出企劃書的人,有時會吃虧。
30 分鐘做出大綱。一天做成資料。從問題、原因、優先順序到對策方案都整理好了。
這本來很有價值。
但如果主管沒有看出這個價值的眼光,就只會被當成「不知道誰寄來的方案」。
看起來沒花多少時間,於是被看輕。
可實際上,是因為這個人平常一直在關注問題,把它們整理成結構,腦中早就理清了,所以才快。
不是因為快才淺,而是因為早就想過,所以才快。
不理解這一點的主管,後來會和大家從頭談同樣的事。然後花很長的時間,重新發現一個和早就擺在桌上的方案差不多的東西。
對組織來說,這是非常大的浪費。
10. 「事後諸葛會議」會占用已經想過的人的時間
事後諸葛會議,是指別人已經整理好並交上來的內容,事後一群人又從頭想一遍的會議。
當然,幾個人一起討論本身並不壞。
但既然已經有了初稿,會議的目的就該改變。
不好的會議是這樣:
「先大家從頭想一想吧。」「問題是什麼?」「哪裡有問題?」「有什麼方案?」
好的會議是這樣:
「我們來確認一下已經提出的方案。」「哪些部分要採用?」「哪些部分要修改?」「哪些部分還需要進一步確認?」「誰來做,什麼時候以前完成?」
後者進展快得多。
如果已經有人想過了,用他的初稿就好。沒必要從頭再想。
主管做不到這一點,愈是會思考的人愈累。
「這個我已經想過了。」「資料我也交了。」「我已經整理到只剩做決定了。」「怎麼又從零開始開會?」
就是這種感覺。
11. 會釐清需求的人需要的,不是善解人意的主管,而是不礙事的主管
對會釐清需求的人來說,理想的主管不用特別出色。
最起碼,不礙事就好。
例如,如果主管是這樣的,做起事來就輕鬆多了:
「用 A 方案推進吧。」「其他部門我來打招呼。」「這裡有點風險,加一句話。」「需要做決定的時候拿來找我。」「這件事這次先放一放。」「這個是全公司推行,先把正式的負責架構定好再推進。」
光是這樣,就幫了大忙。
反過來,下面這樣的主管就礙事:
「為什麼?」「你打算怎麼辦?」「計畫呢?」「不過明天以前。」「這個也是明天以前。」「這是客訴吧?」「字很潦草吧?」「真正的原因我不知道。」「那就是你的個性。」
這不是在推進工作,而是在把工作攪混。
會釐清需求的人想要的,不是過度的指導,而是決斷、責任,以及不礙事的態度。
12. 適不適合當主管,取決於「轉換能力」,而不是頭銜
主管需要的,不只是跟上面說話。
還需要把上面含糊的方針,轉換成下面能動手的明確要求的能力。
具體來說,是這些能力:
- 把目標講清楚
- 找出還沒決定的事項
- 決定誰來拍板
- 決定誰來負責
- 決定優先順序
- 決定期限
- 決定捨棄什麼
- 向其他部門發出正式請求
- 讓做事的人處在可以動手的狀態
- 留下紀錄,防止事後翻盤
做不到這種轉換的主管,與其說是主管,不如說是製造「沒定義的工作」的機器。
另一方面,沒有頭銜卻能做這種轉換的人,在實際工作中非常強。
「A、B、C 三個,要走哪一個?」「這個擔心已經考慮過了。」「如果是這個條件,就走 A。」「需要通知的範圍是這些。」「只請您做決定。」「實際的工作由我們來做。」
能這樣說話的人,相當具備主管、專案經理的能力。
並不是不適合當主管。只是不適合靠含糊的權威來讓人做事的老派管理。
用釐清需求、達成共識、管理風險、協調相關人員來推動工作的專案經理式管理,反而可能很適合。
13. 可以公開說的換個說法
心裡,難免會覺得「礙事」「膚淺」「荒謬」。
但在工作上,最好不要直接這麼說。
公開場合,可以換成下面這樣的說法。
把主要問題和次要改善點分開
這件事的主要目的,也就是把文件送到本人手上,已經完成,送不到的問題已經解決。附上那張紙的寫法,下次起改為列印作為改善。
已經交過企劃書的時候
這件事我們已經提交了企劃書。下次希望不是從零開始想點子,而是請您決定是否實施、優先順序和負責範圍。
需要做決定的時候
有 A、B、C 三個方案。考慮到影響範圍和工作量,我認為 A 方案比較合適。您決定之後,我就照這個推進。
事後又冒出新需求的時候
依照最初的指示,我已經完成到○○。如果還需要做到△△,請明確列入工作範圍,我就繼續推進。
被說「太單方面」的時候
這不是單方面的要求,而是作為確認請求發出的通知,請對方在有送不到的原因或卡關的地方時回覆。
被說「當面談談」的時候
這件事本人確認就能結束,而且那張紙上也設了回覆管道,所以先用書面方式處理了。如果還需要口頭確認,我會先明確對象和要確認的事項,再去處理。
14. 結論:別讓淺層的批評抹掉你的主要成果
工作上重要的,是把主要問題和次要的改善點分開。
主要問題解決了,那就是成果。有次要的瑕疵,那就是下次要改的地方。
這兩件事不能混在一起。
如果問題是寄給本人的文件送不到,那麼主要問題就是「能不能送到」。主要文件送到了,主要問題就解決了。附上那張紙的字難認,下次列印就好。
如果是針對部門問題的企劃,主要問題就是「卡關的地方是什麼,先從哪裡著手」。企劃書已經交了,接下來就不是從頭想,而是到了做決定的階段。
對會釐清需求的人來說,淺層主管的批評,真的很礙事。
但沒必要被這種淺層的批評牽著走,連自己的成果都否定掉。
該看的,是目標、原因、優先順序、執行條件和結果。
表面的瑕疵,改善就好。解決了主要問題這個事實,不用抹掉。
實用範本集
1. 文件送不到的處理紀錄
這次寄給本人的文件已被退回多次,所以我們用一張紙告知文件是寄給本人的,並請本人在有送不到的原因或卡關的地方時回覆人資。 結果,主要文件已送到本人手上,最初的送不到問題已經解決。 附上那張紙的手寫部分,下次起改為列印。
2. 區分主要問題與改善點
這件事的主要目的○○已經完成。 △△作為改善點,下次起處理。
3. 希望用上已經交過的企劃書時
企劃案已經提交,所以這次希望您不是從零開始想點子,而是決定是否實施、優先順序和負責範圍。
4. 請主管在 A/B/C 中做決定時
目前可以考慮 A 方案、B 方案、C 方案。 考慮到影響範圍和工作量,我認為 A 方案比較合適。 如果沒有問題,我就照 A 方案推進。
5. 防止主管事後亂加條件時
依照最初的指示,我已經完成到○○。 如果還需要做到△△,請明確列入工作範圍,我就繼續推進。
6. 被說「當面談談」時
這件事本人確認就能結束,而且那張紙上也設了回覆管道,所以先用書面方式處理了。 如果還需要口頭確認,請告訴我對象和要確認的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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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果公開,不要從憤怒的角度,而要從「工作設計」「釐清需求」「管理者的職責」的角度來寫
最後
會釐清需求的人,不要因為淺層的批評,就看不見自己的成果。
主要問題解決了,那就是成果。有次要的改善點,下次改就好。
主管的職責,不是抓著表面的瑕疵來逼部屬。而是定下目標、決定優先順序、扛起責任,創造出做事的人可以動手的狀態。
做不到這些的主管,不是幫手,而是雜音。
而且,不能讓雜音抹掉你的主要成果。






